哪有只匆匆看过一眼就要谈恋爱的,以苏和现在的年纪和生长在这小树林子里的阅历,恐怕连真正的喜欢是什么都不知道。
他只是被裹挟着,推搡着,走上了一个丽龙主的一生。
苏和身边没有阿姆,而照顾他的阿祖年纪又太大了,从早先那个年代过来,阿祖不会觉得苏和跟一个不爱的人在一起是可怜的。
但方芸有些见不得这个。
从前在林子里的生活的时候,她也觉得天大地大,阿图卢最大,但是现在,在外面生活许久的她觉得哪怕人拥有信仰,自我也始终摆在信仰之前。
毕竟,信仰这个东西原本就是为了让人走的更高更远而生出的精神支柱,遵循信仰的出发点,该是利己的,而非利神,牺牲自我的。
“你那个搭襟看起来比你大不少,你怎么就选中了他?”
“就是一眼看中,像阿祖和阿姆们教我的那样。”丽龙主现在想起当时,脑海里已经逐渐模糊了路峥那泥猴一般的样子。
不,现在的丽龙主,哪怕看到路峥是只泥猴,也会觉得他是最帅的猴子。
听出苏和语气里的轻快,方芸一瞬觉得自己似乎是想错了,“你喜欢他?”
方芸仔细想过了,其实对方是男是女并不重要,只要他是个品格端正的人,对待苏和好就成,至少那个外地人从外表看起来,像个不错的人。
如果苏和真的喜欢一个男人,丽龙不失为一个能够包容他们这段感情的好地方,有色眼光几乎为零。
那她弟弟的初恋,不会太难过。
“喜欢?”这个词,是路峥总拿出来“教训”丽龙主的,虽然不想承认,但在方芸问起时,他的心头还是一片迷茫。
“不喜欢?”
“不,也不是,只是阿姐,你们总说喜欢不喜欢,可我真的不知道,喜欢是什么样子的。”没人教过丽龙主这件事,就连他做老师的搭襟,都不肯教他。
如果能有人能教他,他一定很快就能喜欢上路峥,绝不带拖延的。
丽龙主的话听的方芸直摇头。
喜欢这种事谁能说的那么清楚,但总之,像苏和这样的一问一个不知道,甚至以为感情的事是可以学会的,那还是不喜欢。
方芸还想拉着苏和多叮嘱几句,比如保护好自己,比如多为自己考虑,但领导打来电话,让她早点回办公室开会,只好把话留着下次再讲。
丽龙主送阿姐出了院子,目送方芸的身影消失在小路上,才回去找路峥。
“你等很久了吧,现在外人都走了,要不要和我进去见一见阿祖。”正好晌午,阿祖的小女儿留他们吃饭,在这里对付一口,就不用回去叫顿沙费劲送饭了。
“要留在这里吃饭?”
此前那么多次的接触,叫路教授心底里对希泽莎的观感很复杂,她对苏和好,却又对苏和不好。
或许她已经倾其所有,将能够给苏和的都给他了,但在路峥看来,这一切丽龙主获得的优待,都不如还苏和属于他的简单生活。
和希泽莎面对面吃饭,路峥不确定自己能不能保持一个晚辈的谦逊。
“是呢,阿姆说我好久都没有留在阿祖身边吃饭了,不过,你要是不愿意,今天就算了,改天我自己来也可以。”
“没有,我没有不愿意。”路峥道:“留下来吃吧。”
丽龙主从前也会到阿祖这里吃晚饭,但有了搭襟后,就极少过来了,因为一天之中他的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和路峥相处的。
典型的有了搭襟忘了阿祖。
阿姆调侃一坐下就在给路峥上赶着夹菜的丽龙主,“看看我们丽龙主,对搭襟这样好,可真是贤惠体贴上天去了。”
“路峥是外地人,咱们这里的很多菜他没尝过,我就给他介绍一下。”顺带投喂。
当然,丽龙主私底下是没有这样过的,他只是突然想起路峥之前说,阿姆们觉得他俩不够亲密,所以当着阿姆们的面,对路峥更好了点儿。
别说夹菜了,能让阿姆们觉得他和路峥关系好,他亲手把米饭喂进路峥的嘴里也不是问题。
“快,多吃点,阿姆烧的红烧肉特别好吃。”
受宠若惊的路教授当然能看出苏和的小九九,这小神子的演技,在他这里一向都是拙劣的。
而苏和愿意演给阿姆们看,路峥也不会去拆穿他,将苏和夹到他碗里的青菜和猪肉一一吃下肚。
见路峥真慢条斯理吃进去了,丽龙主诡异地有种满足感。
明明这菜也不是他炒的,好吃跟他也没关系,但见到路峥吃的多,他就高兴,于是夹菜夹的更勤快。
路峥礼尚往来,也给丽龙主夹了一筷子,提醒道:“你也多吃点,别管我了。”
他吃的速度,明摆着跟不上苏和眼疾手快夹的速度,再这样下去,他的碗都要堆冒出来了。
希泽莎噙着筷子,混沌的眼珠试图从这两个人之中看出一丝端倪,但却没成功。
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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