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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0节(2 / 2)

房门。

一人,一鬼,一师,一徒,那晚在皎洁的月光下谈了许久,没人知道他们谈了什么。

只是这天之后,夕宝便开始了水深火热的苦逼生活了。

每天的生活安排得满满当当的。

早上起床吃了早饭后,就开始跟着娜娜学音波功。

然后扎一个小时的马步。

中午吃了午饭,休息一下,睡了午觉起来,又开始扎马步。

晚上吃了晚饭,休息一下,泡一个小时药浴。

不过短短一个星期,夕宝的小肉脸,就明显瘦了一圈。

这天下午,太阳十分毒辣,夕宝蹲在院子的树荫下,都觉得身上不停的冒汗。

她忍不住抬头看了眼廊下摇椅上躺着的,一,二,三,四,四个人,愤愤地道:

“师伯,不是说要学武功吗,为啥我就每天扎马步扎马步,除了扎马步,还是扎马步啊!?”

廊下四把摇椅上躺着的正是林云起夫妇,沈煜白,和伍青山。

原本家里只有两把摇椅的,夕宝有一天坐上去躺了下,觉得怪好玩的,就也吵着要一把躺椅。

林云起又去市场里买了三把回来。

结果刚买回来,夕宝就开始了每天扎马步的生活。

就出现了眼前这一幕,四人悠哉悠哉地躺着吃水果,吃零食,看着苦逼的夕宝扎马步。

躺椅上的人,听到夕宝那愤愤不平的话,都看了过来。

然后还没等林云起说话,伍青山就率先开了口,

“小师叔,你别小瞧这个扎马步了,这可是学功夫必须要打结实的入门基础。它主要就是聚气,一能练腿力,二能练内功。你要使飞剑啊,那就必须得把马步给扎好了!”

夕宝在得到飞剑的第二天,一大早就拿着小短剑在院子里到处跑,炫耀她的飞剑。

院子里的几个人就不说了,耳朵都快听起茧子了。

就连院子中央那棵柿子树下的蚂蚁窝,都被她给翻了出来,炫耀了半天。

最后又拉着邻居家的金毛犬比比划划炫耀了半天,吓得金毛瑟瑟发抖,以为这个人类幼崽终于要对自己下手了。

嗷了一嗓子就慌不择路的逃窜出去。

夕宝遗憾地看到金毛跑远了,砸巴了下嘴巴,开始喊伍青山把手机拿出来,她要给爸爸妈妈爷爷奶奶,大伯父伯母,二伯父伯母,四叔,姜姜姨姨等等等等,打视频电话!

好在林云起及时出现,将她弄去扎马步了,不然,她还能抱着电话炫耀一天。

所以,大家早都知道了,夕宝从地府带回来了一柄飞剑,出自鲁班大师之手。

于是,伍青山在说到“飞剑”的时候,脸上艳羡的表情那是想隐藏也隐藏不住。

那可是飞剑啊!

修仙小说里才有的飞剑啊!

有生之年居然能看到货真价实的飞剑!他小伍子也死而无憾了。

别说伍青山了,就是看惯了苍云观藏宝阁里好东西的林云起,都有些羡慕了。

毕竟,谁小时候还没有一个修仙梦呢!

站在一把硕大的长剑上,衣袂飘飘,仙气逼人。

飞在空中,嗖嗖嗖地就消失在云雾里,只在空中留下一串白云的尾巴。

多帅气!

虽然林云起已经是人到中年了,可在看到飞剑的时候,小时候的梦想又重新鲜活了起来。

不过,虽然自己是没那个命得一把飞剑了,但是夕宝虽说是他小师侄,可也和他自己女儿一般,她得了飞剑,他同样高兴。

自然要尽心尽力帮夕宝成功掌握飞剑的使用方法。

在听了伍青山的话后,夕宝叹了口气,又认命的继续扎马步了。

她抬头看了眼天上太阳的位置,安慰自己,快了快了,马上就要结束了,马上就可以去吃大西瓜山竹芒果毛荔枝蛇皮果释迦蓝莓……了。

夕宝念叨的是大理这边比较多的水果,在川南只有那些大型水果店或者超市才有得卖。

但是味道却没有这里的甜。

因为大理这边高原地区,海拔高,昼夜温差大,所以水果的糖分格外重,吃起来甜滋滋的。

夕宝每天吃水果都能吃四五斤。

夕宝在心里就一遍又一遍地念叨着待会儿要吃的水果,时间倒也过得很快,一个小时一下子就结束了。

刚刚去卫生间里洗了澡出来,岑巾就到了。

今天是岑巾和夕宝他们约好了,请夕宝吃饭的日子。

本来之前安静那件事解决完之后,岑巾就说要请夕宝他们吃饭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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