窗,空气一流动,火苗蹭蹭地就窜上来了。
比起烧柴的土灶,在这个时代已经属于便捷的新技术产品了。
乔薇撕了书页引燃。
她昨天晚上就泡了点米,本来就打算今早煮个粥。
她知道严磊是可以去营部的食堂吃早饭的。但她现在已经决定保住自家这根粗大腿,不让给原女主林夕夕,那就得好好维护一下大腿。
上过班的社畜都明白,任何关系都是需要维护的。特别是原主给她遗留了太多婚姻感情问题,这些烂摊子都得她来收拾。
而且昨天晚上严磊同志居然帮她放松肌肉。他的职业日常训练消耗大,似乎很精通如何放松肌肉。昨天晚上弄得她舒服极了,居然就睡着了。
投桃报李,她琢磨着再弄点什么,丰富一下早餐。
当然重点依然是刷严磊的好感度。
她把泡好的米坐到小煤炉上,锅上架上根筷子确保不会淤出来。
熬粥需要时间,这段时间她不打算浪费。
晨曦多么和煦,晨风多么清爽。这么美好的时光怎么能浪费。
可惜,她没有运动鞋。
原主有皮鞋有布鞋,就是没有运动鞋。乔薇勉强找出了一双一字带的平绒鞋。
这种鞋在后世就是老太太都很少看见有穿的了。
但穿上还真舒服,勉强替代一下。
乔薇换好鞋,灌了半杯凉白开,抹抹嘴打开院门,出门跑步去了。
阳光啊,晨风啊,泥土地啊,大槐树啊!乔薇一边跑一边真的很想把这些都大声喊出来。
会被人当成疯子吧。可是她真的好快乐啊!
健康地奔跑,沐着阳光迎着风,真的好快乐!
世界上没有比健康更好的东西了。
严磊生物钟很准,虽然因为熬夜睡得晚了,可到点还是立刻就睁开了眼睛。
男人清晨时分是个特殊的时间,即便昨天熬夜读书也没影响该有的生理状态。
严磊下意识地侧头去看身边,却发现炕上空无一人。乔薇居然比他起得早?这么难得。
离开卧室来到外面,便看到小煤炉上熬着粥,咕嘟咕嘟地。
紧跟着乔薇从厨房里出来了,手里平举着菜刀,一只手还捂着。
“你起了?”她神情飞扬,声音欢快,“马上就能喝了。青菜滚一下就行。”
菜刀上堆着切碎的青菜,乔薇把青菜碎都扒拉进粥锅里,还交待严磊:“你看着点,滚了就把锅端下来,放那盆里冰一冰。”
大盆里装了半盆水。手压井压抽出来的是地下水,本来就凉,早晨的地下水就更凉一些。可以给粥锅降温。
严磊以战斗的速度洗漱完,粥锅里正好滚了。他把锅端进凉水盆里浸着,滋滋地冒白气。
再用长勺搅一搅,白气冒得更多了,迅速地散热,还能闻到青菜的清香。
乔薇端了两个碗一个盘子出来。
碗是盛粥的,盘子里则有两个煎荷包蛋,油边焦黄,中心浅淡。还有切好的腌咸菜。
物质条件有限,早饭准备成这样,乔薇尽力了。
“给。”乔薇递给严磊一个铝勺。
两个人一人一碗粥,在桌边坐下吃早饭。
“粥还放盐了?”严磊尝了尝,“还放姜了?”
“好喝吗?”乔薇问。
严磊没有立刻回答,又喝了一口细细品。
青菜滚了一滚就端锅下火了,菜还很鲜,满口清香。
鸡蛋是煎的,油边焦脆,中间是溏心,正是他喜欢的。
夹一筷子咸菜再喝口粥。
可乔薇又问了一次“怎么样?”的时候,严磊只不咸不淡地“嗯”了一声。
嗯又是什么意思啊?这个人!
明明刚才尝粥的时候那脸上的神情写着“好喝”两个字。而且“男主喜欢溏心蛋”可是贯穿了全文的。他不可能觉得不好吃。
是身为男主必须要维持高冷形象吗?
好吧。乔薇咬唇忍住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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