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天下来, 种植会的不多,但看的眼色比他来这个部落全部相加起来还多。
像这样的眼色, 他还得看到直到学会种植。
一天下来,心累身累, 别说去阿古里家了,他现在回家立马就能睡着。
他心堵的很,这份心堵又在回家后全部烟消云散了。
原来, 是他家伯特华学会了制作皮革,能干的制作出了好几张的皮革, 跑去尖角犀牛部落给他换了一身细麻衣,还换回来了一张精致的木床!
褪下了皮革, 穿上了细麻衣,元梅惊喜到不行。
不仅贴身舒适, 更甚的穿上后, 忖的身姿修长, 身段很好。
他发现他家雄性看得他眼都直了,元梅羞涩一笑,突然觉得这些变革也没有那么讨厌了……
大家都能穿上皮革衣服了又如何,他现在已经能穿上细麻衣了,他还是比所有人都要好。
他觉得也没必要再去那阿古里家了。
那阿古里家就像跟传闻的那样,媲美他家了又如何,现在部落各家家庭都好起来了,只会越来越多的人跟他们家现在一样,但他家就不一样了,以他家伯特华的能干,他家这些家具马上就能换新了,到时候摇身一变,他家还是部落里数一数二的人家,超出部落大家也超出那阿古里家一大截。
更何况,阿古里的雄性现在还生病了,完全拖了发展的后腿,到时候大家都变好了,他们家没跟上脚步,又成了部落最差的那一批人家。
元梅的心堵和焦虑一晃而散。
是了,他压根不需要担心,其他人在进步,他们家也在进步的呀,反而是那阿古里家,状态百出,进展只会慢,而不会越过他们的快。
他跟阿古里早就不一样了,那阿古里找了个傻子开始,不,应该是更早,从他嫁给伯特华开始,那阿古里就注定了生活永远在他之下。
他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,就是嫁给了伯特华。
元梅心情好了起来,上前迎合自家雄性伯特华的需求……
第二天,元梅穿上了麻衣在一众雌性面前又显得那样的出众,有几个跟元梅玩的好的,已经主动上前询问了,听闻是伯特华第一时间换回来给元梅的,都一阵羡慕。
那种特殊的荣耀仿若回到了元梅的身上,元梅心情好了许多,连带着心态都好了起来。再去请教种植,也意外的顺利。
只是,细麻衣到底不如皮革坚韧,干起活来,一不小心就会划破。
这些被其他人看见了,心疼这么好的细麻衣裳,就劝他干活换上皮革,元梅一开始还笑着推脱或者敷衍的应和,被说的多了,只当这些人嫉妒他穿好衣裳。
哪里穿这个就干活不方便了?他觉得方便得很!
元梅倔强的把衣袖挽起来扎好干活,后续他人再劝他都不再理会了。
其他人见劝不动也就摇摇头不再劝了。
只有元梅,为了护好衣裳,干活速度降了很多,原本他就不会种植,重新学来的,进度要落后于其他人,如今更是落后众人一大截了。
他也不在意,他家伯特华能干,这块地能种上自然好,种不上也不影响什么。
与部落众人的忙碌相比,清麟近两日就显得悠哉了很多。
傻子的烧早就退了,只是还有些浑身无力,躺在家里休养,虽然没法狩猎,但家里的活却能干,所以清麟这两人家里的活都不用干了。
做饭的人是水洛,这几日吃的也极好,连傻子都吃出了些气色来。
再等一两天,那傻子大概就能完全恢复健康,他也是时候该离开了。
他去看过那灵果树,比他想象中需要的时间长久一些,不过再长久,这一两日也能成了,他刚好离开部落就可以过去。
清麟撑着桌子站起身,去了简易的灶台一趟,寻了些黑炭出来。
将黑炭磨成粉末,冲上水调和,简易的黑色汁液就做成了。
这个部落燃料也好,墨水也好都要外出换,清麟觉得太过麻烦,他们妖看中的是婚契上方流转的气,只要有黑色墨水印上去阻断了气就够了,过后会不会保色什么的都不太重要。
他将墨水放在了屋里的桌面,跑去找傻子。
傻子从醒来后,就很喜欢跟着水洛,尤其是水洛做饭的时候,他经常跟上跟下的。
整个做饭的过程,都要看着,谁拉都拉不走。
这次没看到人,肯定也是跟着水洛去菜园子里摘菜去了。
清麟果然在那里抓到了人,让水洛先进去做菜,清麟拉住了想走的傻子,拉他进了里屋,关上了门,推着他坐在了桌前,从怀里掏出了那份婚契,摆在了傻子的面前。
傻子一看婚契,面色就变了,然后快速的起身,想要出门,被眼疾手快的清麟拉住了:“你跑什么?”
傻子抿紧了唇没有说话,浑身僵硬的被清麟压在了座位上。
“来,阿狼,在这上面按个手印。”清麟说。
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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