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既然知道受过帮助要请人吃饭。”沈舜庭语气淡淡,神色中透着阴郁,“那怎么请我吃宵夜的事,就忘得一干二净。”
林承和一听这话,眼睛顿时亮了起来,直接把手机拿出来点开备忘录,邀功似的塞到沈舜庭手中。
他心想:自己只说过一次,舜庭哥居然也还记得这事,不过他现在突然提起,是因为饿了?
沈舜庭瞥了眼屏幕,上面写着几行字:
“1、病好后,请沈哥去吃夜宵最好去城东烧烤摊。2、问妈水果店和奶茶店情况,家里好不好。3、让爸妈挑果篮,问沈哥地址。”
林承和坐在床沿,睫毛都还带着湿意,却已经整理好心情,庆幸地说:“舜庭哥你看,我确实是记性不好啊,就是怕忘才全都写在手机里了。”
沈舜庭见林承和一副搞错重点还求夸奖的模样,本想习惯性地训斥,但那备忘录里的内容又让他的心情微妙,没法发作。
根据屏幕上显示的修改时间,这蠢狗在拿到手机不久后,就把计划写了下来。
他把手机扔回床上,捏着林承和的下巴晃了晃:“这么点事也要用备忘录才能记住?下次要用脑子记。”
“记了啊,重要的事我都会记得很牢。”林承和捧住沈舜庭的手,连忙解释。
他总会怀着满腔的诚恳热切做这个动作,而得到的反应——完全取决于沈舜庭当下的心情。
或许是受皮肤上传来的暖意影响,沈舜庭变得有些无可奈何,心绪也微微混乱。
这蠢狗还真是有在——认真对待他们之间的关系。
卖力围着沈舜庭转的人一向很多,像林承和这种蠢到不带任何目的的人却很少,虽然愚笨,但满心满眼都是自己。
沈舜庭原本觉得想和他恋爱的林承和自作多情又贪心,现在看来,那一番羞辱和拒绝反而给他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。
说着“重要的事都会记得很牢”,结果偏偏忘了自己前不久还在控诉他是强奸犯,多好笑。
一想到林承和可能会在某天变回失忆前的那个样子,他的表情变得古怪起来。
“舜庭哥,怎么了?”林承和凑上前。
沈舜庭默不作声,反手攥紧了林承和手指,另一只手则按着他的后颈,用最简单的方法堵住了他的嘴。
林承和被亲得喘不过气,直到开始挣扎,沈舜庭才勉强给他休息的空隙。
他半张着嘴唇,眼瞳里满映着对方的面容,刚打算说些什么,就再次被摁着脑袋深吻。
“唔”
沈舜庭发现,林承和在接吻的时候也要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脸,仿佛永远看不够。
他颇有兴味地追着这束目光与其对视,想观察眼前的琥珀色眸子是如何一点点盈满爱欲的。
林承和太过呆愣,没有眼波流转、眉目传情的能力,可那毫不掩饰的倾慕却很难让人无动于衷。
柔和的背景灯下,两道身影像是融化在了模糊的光晕里,难得没有过多的欲求,更像是恋人相拥着感受彼此的体温,将爱意通过心跳频率传达给对方,连带着时间流速也缓慢下来。
林承和从沈舜庭的眼神里读到了熟悉的温柔,吻罢竟然有些依依不舍。
在答应沈舜庭恋爱、上床做爱时,他其实都还处于一种未开窍的状态,只因沈舜庭作风强势,不得不被推着往前走。
过快的进展混淆了肉欲和恋爱,林承和嘴里不停表达着喜欢,却根本不懂恋人之间的心动是什么感觉。
沈舜庭从来都是他崇拜、憧憬的对象,每次相处时的心跳加速也更像是粉丝见到偶像时的反应。
而这个吻,似乎意外打破了“偶像”和“恋人”的边界。
林承和的心脏仍照往常的速度跳动着,感受到的东西却无比陌生。
就像尘封已久的小屋被凿开窗,任由那道光线照射进来,卷起飞舞的扬尘;又像是微风吹动枝桠,拂下一片淡粉色的花雨,撒满二人的肩头。
那瞬间,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句话:
我好像真的很喜欢舜庭哥。
———
结束亲吻后,沈舜庭察觉林承和更加黏人了,他只不过是去推餐车过来,林承和也要紧紧跟随着。
他不知道林承和在到底想些什么,便让他坐到自己腿上,像逗弄小动物似的揉揉他的头发,又夹起食物一点点喂到他嘴里、
林承和的口腔内壁有伤,咀嚼速度跟不上沈舜庭喂食的速度,吃得有些噎住。
在医院的时候,两人也每天坐在一起吃晚餐,互相照顾对方吃饭,没想到到了庄园里,一切都还能照旧。
换做以前,他不会这么自然地坐到沈舜庭怀里,可现在他靠着恋人的胸膛,虽然吃得艰难,但心情格外美好。
沈舜庭也难得地显示出极大的耐心,听林承和吃饭之分享自己的童年和直播生活。这些东西他根本不感兴趣,无聊了就往林承和嘴里塞东西,看他双颊鼓起的样子。
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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