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的还不一样,她是第一次,性格又非常内向,这让王奉松说不出分手两个字,就怕对方一个想不开怎么着了。
这段恋爱是他有史以来谈得最长的一段,足足谈了大半年。
结果就在大四回校准备答辩那天,他被一伙人堵巷子里,手差点被剁掉。
彼时王奉松整个人都是懵的。
谁能想到清纯可怜可爱的女朋友是混混头目的小情人呢?
他就是随随便便谈个恋爱,莫名其妙变成胆大包天碰了大哥的女人,人家叫嚣着要废掉他拿手术刀的右手。
还好千钧一发之际,暨和北路过救了他。
因为这件事,王奉松清心寡欲小一年,而后再没正经谈过恋爱。
他的感情经历便是跟谁看对眼,对方也能接受开放式关系,那两人就处一处,主打一个有恋爱之实无恋爱之名。
所以,眼下说这话他一点不觉得心虚,因为他打心底里这样认为的。
暨和北却不认可这套。
“你的行为在十多年前不叫情场浪子,叫耍流氓。”
王奉松耸肩,不以为耻反以为荣:“哥,时代在进步时代在发展,男女之间的关系当然要跟上潮流,你怎么知道丛幺妹儿不这样想呢?你的想法还是太古板了。”
年轻不多浪一浪,老了想浪都浪不起来。
没准丛幺妹儿跟自己是一路人呢。
一般人谁能想得到花钱雇假对象这么绝的搭讪招数?
王奉松觉得自己跟丛琦肯定很有共同语言。
他们俩肯定合拍,就算哪天分了,丛幺妹儿也不至于要死要活。
暨和北唇角微微扬起,轻笑一声:“那你可以问问她。”
“你不反对?”王奉松再三确定。
“我为什么要反对?”
暨和北放下筷子,擦了擦嘴巴。
动作利落中透着漫不经心的优雅,这次语气格外意味深长:“我不喜欢拦着别人做什么。”
王奉松顿时喜笑颜开,兴奋的搓搓手:“北哥你就瞧着,妇女之友一出手,就知有没有。”
暨和北哂笑。
看着他的眼神跟看二傻子似的。
那姑娘岂是随便几句话就能哄住的?
观她对追求者的态度,对背刺她的朋友的态度,就能判断出她的成长环境里定然是不缺爱的。一个不缺爱相貌又十分出众的姑娘,被追求大抵是日常保留项目。
奉松这小子想靠他惯用的甜言蜜语根本不可能打动她。
百分百滑铁卢。
暨和北前往元市前想过查丛琦,但最后他没那样干。
而在元市忙活的半个月,他也反复问自己——
为什么会对她另眼相看?
是好奇?
或是……跟其他男人一样见色起意?
暨和北没找到答案。
于他而言,对一个只见过三面的漂亮姑娘产生好奇是非常陌生的感觉。
他想到丛琦时不是纯粹的开心或者想追求对方的急迫。
而是下意识皱眉,总觉得多想几秒,或是靠近她后会让自己变得奇怪。
觉得她是个潜在的大麻烦而试图抗拒的同时,又忍不住去想两人沐浴在同一片月光下,她会不会也想起自己,会不会也跟自己一样纠结?
这种既期待又抗拒的心情,让他感到无所适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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