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处是离皇城隔了两百多里地外的一处小县城管辖内的山林,因为早些年暴雨爆发过泥石流,山下的村庄多数已经迁到远离山脚的位置,只有一些以打猎为生的猎户分散地长居在山林中。
杨云轩是个孤儿,早些年泥石流死了不少人,他全家都死在那场灾难里,山里的光棍老猎户好心收养他,带着他从小住在山林里打猎为生,可惜老猎户因为陈年老伤早早离世,留下一生积蓄和打猎的本领,以及一间小院,让他从十二岁起便能够独自在山林中生活。
杨云轩照例一早出门查看前几日布下的陷阱,想着若是有收获便得尽早下山卖了,却不想今日十分走运得在路上发现新鲜的野鹿走过的踪迹,他一路跟着踪迹寻找,远远便看见前面的小溪上似乎飘着什么东西,像是个人。
他连忙跑过去,果然看见潺潺溪流上漂浮着一个灰白色的人影,看身形像是个女子或是哥儿,来不及多想,他连忙下水走过去,水并不深,只淹到他大腿,他把那人抱起来便往岸边走去,将人放到地上,拨开他杂乱的头发防止湿发捂住口鼻,杨云轩连忙探了探他的鼻息,发现还有微弱的呼吸才松了口气。
反应过来,这才看清这是个小哥儿,小哥儿浑身破破烂烂的,就算昏迷了怀里也紧紧抱着一只巴掌大的丑玩偶,衣服不知被什东西划破了许多口子,露出来的皮肤处都看得到里面大大小小的刮伤,额头也破了一个口子,看起来可怜极了,尽管如此,却也半分不影响小哥儿的美貌,反而添了几分病弱苍白的美感。
杨云轩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小哥儿,他生的不算绝世倾城,但也足够秀丽可人,更吸引人的是他身上有一种特别的魅力似的,一看到他,便让人有一种想把他抱在怀里捧在手心好好疼爱的冲动。
这一刻杨云轩似乎能跳到自己的心跳声,扑通扑通杂乱无序地跳个不停。
他呆呆地看着怀里的人,愣了好一会才想起来得把他带去找大夫,也顾不得尚未找到的野鹿,察觉到小哥冰凉的体温,他连忙抱着小哥往好友家里赶去。
他从小在这附近的山林里玩耍,深山很大,山林里的猎户都有各自的打猎区域,住得十分分散,离他家几里外住着一户采药人,那家儿子叫纪冬,继承父亲的采药本领后也会一些医术,是他幼时唯一的玩伴,这些年虽然各自都在为生活奔波,关系并未疏远多少。
杨云轩一路快跑来到纪冬家里,便见一个年轻哥儿在院里晾晒草药,他连忙叫了一声:“嫂嫂,冬哥在家吗?我在水捡到个哥儿昏过去了,浑身都是伤,找冬哥来看看。”
院里干活的明令远听见声看过去连忙招呼他进屋,“夫主在屋里配药呢,快进来屋里,把他放床上去。”
纪冬是这片山里唯一会医术的,山里的猎户家里有人有些头疼脑热的小毛病经常会上门看诊,自家睡的房间到底私密了些,反正家里也不缺屋子,便专门收拾了一间给人看诊的屋子,杨云轩轻车熟路进屋把小哥儿放到诊室的床上,转身看见纪冬已经听见声过来了,连忙拉他过来给小哥儿把脉。
“应是疲劳过度累晕了,有些营养不良,不用喝药,回头多补补就好,身上的伤阿远你给他脱了衣服看看,云轩你随我出去。”
纪冬握了一会脉象下了结论,杨云轩也不懂这些,听见要脱衣服便跟着纪冬一起出去回避,顺便带上了门。
纪冬拉着他出了屋,进了厨房,熟练地开始烧水煮姜汤,也不忘一脸揶揄地看着他调笑道,“在哪捡的小美人?看你这么着急莫不是看上人家了?”
他可最清楚杨云轩这人的脾性了,虽然长的英俊又人高马大的,但却没有那么多烂好心,若不是看上了哪会这么着急送到他这来。
杨云轩不知道自己表现得这么明显,但也没有藏着掖着,他是对这个小哥儿有些动心,但也打算等人醒了再说,“嗯,水边捡的,我也到了成亲的年纪,这不碰巧吗……你也知道我从小就喜欢小哥儿,也不知道他有夫主没。”
“看着年纪挺小,应是没许人家,你小子争气点,这山里这么大都能让你捡着这不就是缘分吗。”
杨云轩也这么觉得,他平时基本不会往那边去,今天刚好碰见野鹿踪迹找过去,溪水一直流动,他刚走到那片就看见小哥儿飘在水上,让自己给捡着了,这不就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吗。
心里美滋滋的,一边和纪冬掰扯一边往灶里添柴火。
明令远终于检查好小哥儿的伤势出来找他们,“也不知道这小哥儿经历了些什么,骨头都是好好的,但他身上到处都是些擦伤,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路脚上都是水泡,都磨破了,我还是第一次见哥儿受这么重的伤呢,瞧着怪可怜的,身上衣服都破了还湿答答的,我就给他换了身我的衣服,姜汤煮好了吗?他身子太冷了得赶紧暖暖。”
“就快好了,阿远你去药房拿我调的外伤药给他上药,一会我把姜汤端过去。”
纪冬知道自家夫郎善良又细心肯定能照顾好病人,更何况他一个汉子又不可能亲自过去给一个哥儿上药,明令远平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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